CRM 管理员默认可以与其他人共享记录。如果您想允许其他角色的用户共享记录,管理员可以为他们启用共享权限。
要启用共享记录的权限
共享用户时,可对用户分配三个权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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私有共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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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开共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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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多可以将记录共享给 10 个用户、 5 个职位和5 个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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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录可以共享给组织中的所有用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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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每个用户、职位或组都可以有不同的权限 | 所有用户具有相同的访问权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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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录的相关列表也可以共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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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能共享记录的相关列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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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方便查阅您共享的记录以及共享给您的记录,所有模块中提供两个列表:分享给我的[记录]和由我分享的[记录]。
共享记录有一个时间轴视图,您可以查看共享详情的日志:何时共享、与谁共享、授予了哪些权限等。
您可以查看谁共享了记录给您。通过私有访问共享的记录以人物图标表示。
通过公开访问共享的记录由一个地球图标表示。
在共享记录后,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管理共享:
管理共享
如果您已将记录共享给用户,那么还可选择取消完全共享。取消时,该记录不再被共享,但以如下案例为例:Mike 已与 Amy 共享商机 A,John 已与 Amy 共享联系人 A 及其相关列表。联系人 A 与商机 A 相关联。因此,Mike 取消共享时,该记录仍共享给 Amy,因为 John 将该记录及其父记录(联系人)间接共享给 Amy。
撤销共享